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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华创新教室
  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中国科学院院长路甬祥同志非常关注“光华创新教室”公益项目,他在2007年“中国设计业杰出青年创新成果汇报会”上指出:   “基金会和中央教科所发起的‘光华创新教室’项目,是一个非常好的公益项目。你们能够以国家和民族的发展为出发点,深刻认识青少年创新素质培养的战略意义,难能可贵。这个项目,有利于青少年全面发展、有利于民族素质提升、有利于社会进步。”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公益救济性捐赠税前扣除政策及相关管理
2008.07.15, 17:12, 星期二

财税[2007]6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

    为进一步促进社会公益事业发展,现对公益救济性捐赠所得税税前扣除政策及相关管理问题明确如下:

    一、依据国务院发布的《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50号)和《基金会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00号)的规定,经民政部门批准成立的非营利的公益性社会团体和基金会,凡符合有关规定条件,并经财政税务部门确认后,纳税人通过其用于公益救济性的捐赠,可按现行税收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规定,准予在计算缴纳企业和个人所得税时在所得税税前扣除。

    经国务院民政部门批准成立的非营利的公益性社会团体和基金会,其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由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进行确认;经省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批准成立的非营利的公益性社会团体和基金会,其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由省级财税部门进行确认,并报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备案。

    接受公益救济性捐赠的国家机关是指县及县以上人民政府及其组成部门。

    二、申请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非营利的公益性社会团体和基金会,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一)致力于服务全社会大众,并不以营利为目的;

    (二)具有公益法人资格,其财产的管理和使用符合各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

    (三)全部资产及其增值为公益法人所有;

    (四)收益和营运节余主要用于所创设目的的事业活动;

    (五)终止或解散时,剩余财产不能归属任何个人或营利组织;

    (六)不得经营与其设立公益目的无关的业务;

    (七)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八)具有不为私人谋利的组织机构;

    (九)捐赠者不得以任何形式参与非营利公益性组织的分配,也没有对该组织财产的所有权。

    三、申请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非营利的公益性社会团体和基金会,需报送以下材料:

    ()要求捐赠税前扣除的申请报告;

    ()国务院民政部门或省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出具的批准登记(注册)文件;

    ()组织章程和近年来资金来源、使用情况。

    四、具有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非营利的公益性社会团体、基金会和县及县以上人民政府及其组成部门,必须将所接受的公益救济性捐赠用于税收法律法规规定的范围,即教育、民政等公益事业和遭受自然灾害地区、贫困地区。

    五、具有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非营利的公益性社会团体、基金会和县及县以上人民政府及其组成部门在接受捐赠或办理转赠时,应按照财务隶属关系分别使用由中央或省级财政部门统一印()制的公益救济性捐赠票据,并加盖接受捐赠或转赠单位的财务专用印章;对个人索取捐赠票据,应予以开据。

    六、纳税人在进行公益救济性捐赠税前扣除申报时,须附送以下资料:

    () 接受捐赠或办理转赠的非营利的公益性社会团体、基金会的捐赠税前扣除资格证明材料;

    () 由具有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非营利的公益性社会团体、基金会和县及县以上人民政府及其组成部门出具的公益救济性捐赠票据;

   (三)主管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

    七、主管税务机关应组织对非营利的公益性社会团体和基金会接受公益救济性捐赠使用情况的检查,发现非营利的公益性社会团体和基金会存在违反组织章程的活动,或者接受的捐赠款项用于组织章程规定用途之外的支出,应对其接受捐赠收入和其他各项收入依法征收所得税,并取消其已经确认的捐赠税前扣除资格。

    八、本通知从文发之日起执行。

 

 

 

    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

 

 

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

 

 

 

    民政部下发关于光华科技基金会

 

 

 

民政部下发关于“光华科技基金会”

更名为“中国光华科技基金会” 


 

 

 

    共青团中央办公厅关于中国光华科技基金会归属团中央主管的通知


 

 

 

共青团中央办公厅文件

中青办发〔200432

 

关于中国光华科技基金会归属团中央主管的通知

 

共青团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委,军委总政治部组织部,全国铁道团委,全国民航团委,中直机关团工委,中央国家机关团工委,中央金融团工委,中央企业团工委:

中国光华科技基金会(原名光华科技基金会)于1993年成立,国防科工委主管。10多年来,该基金会通过设立“光华科技奖”、“光华青少年科技发明奖”等为国家的科技进步事业和青少年科技创新工作作出了积极贡献。团中央书记处研究决定,自20037月起团中央作为中国光华科技基金会的主管单位,并从200410月起,将该基金会纳入团中央直属单位序列。

中国光华科技基金会的宗旨是: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遵守社会道德风尚,团结热心公益事业的海内外力量,争取各种形式的支持和捐赠,并通过奖励、资助和开展活动等方式,推动科技成果的开发与转化;为青少年科技工作服务,为青少年成长成才服务,为广大弘扬中华民族科学文化服务。

中国光华科技基金会的业务范围为:() 接受海内外机构、团体和个人的捐赠;(二)开展公益捐赠活动,募集资金;(三) 设立公益基金,实施专项资助;(四) 奖励、资助在科技、教育领域和青少年发展事业中做出突出贡献的机构、团体和个人;(五) 组织和资助青少年科技、教育领域的研究、培训、宣传、论坛等项目(六) 依法实现基金保值增值;(七) 开展海内外科技合作、交流、教育、培训等活动。

各级团组织要重视中国光华科技基金会的工作,在沟通、协调有关业务工作的过程中给予积极支持和配合。

 

共青团中央办公厅

二○○四年十一月二十二日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纳税人通过光华科技基金会的公益、救济性捐赠税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纳税人

通过光华科技基金会的公益、救济性捐赠税

 

国税函〔2001164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

        光华科技基金会是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成立,并在民玫部注册登记的非营利的社会团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的有关规定,纳税人将其应纳税所得通过光华科技基金会向教育、民政部门以及遭受自然灾害地区、贫困地区的公益、救济性捐赠,企业在应纳税所得额3%以内、个人在应纳税所得额30%以内的部分,准予在税前扣除。

           

         ○○一年二月二十七日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获得光华科技基金会奖励金免征个人所得税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获得光华科技基金会

奖励金免征个人所得税的批复

 

北京市税务局:

    你局《关于对获得光华科技基金奖励的个人免征个人所得税的请示》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考虑到光华科技基金会及其奖励对象的特殊性,并为了鼓励这些科技人员从事科学研究的积极性、创造性,促进其科技队伍建设,同意你局意见,对光华科技基金会奖励科技人员的奖金,可视同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以上单位颁发的科学、技术奖金,暂予免征个人所得税。

 

                                                  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室

                                                一九九四年二月十七日印发